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高等教育方针,深化立德树人的核心教育任务,激发学生学习热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青岛工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青工发〔2023〕36号)的通知规定,决定开展青岛工学院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及评选程序公布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年奖学金评选范围为本校注册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满一学年(两学期)的本科、专科、专升本学生。
二、基本依据及申请条件
按照《青岛工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青工发〔2023〕36号)文件实施。
三、评选种类
学校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和科技竞赛奖学金。
四、评选名额
1.青岛工学院2023-2024学年学校一等、二等奖学金评选名额具体分配见附件1;
2.创新创业奖学金、文体竞赛奖学金和科技竞赛奖学金按照申请条件,符合条件的学生就高申报,不能兼得。
五、材料填报及报送时间
学生登录学生综合管理系统,填写相关申报表,各二级学院逐级进行审批,并将评选结果在班级、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工作部审核,确定获得学校奖学金名单。
学工系统奖学金评选开启时间为11月25日至12月2日,请各学院提前规划,按照进度在系统中提交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对于评审结果要在所在学院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评审流程至学生工作部后,审核出不符合要求学生将直接取消评选学校奖学金资格,不做替换。
2.各学院需填写奖学金评选报告(附件2)电子版与纸质版(须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签字)。
3.《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版(须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签字)通过学综系统导出打印。
4.各学院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图书馆20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