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各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广大同学奋发向上、健康成长,根据《青岛工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和《关于开展青岛工学院2023-2024学年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公示、学生工作部复审、评审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学校公示,决定对2023-2024学年宋澈等5名学校一等奖学金获得者、潘前进等507名学校二等奖学金获得者、蔡兴隆等19名创新创业奖学金获得者、周颖等8名文体竞赛奖学金获得者、张浩宇等65名科技竞赛奖学金获得者,共604名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希望获得奖学金的同学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各二级学院要号召广大学生以他们为榜样,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