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4〕8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生、学生班集体(进入当前培养层次学习不足一年的学生和班集体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具体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鲁教学发〔2016〕1号)和《青岛工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修订)》(青工发〔2023〕38号)规定的评选条件有关程序确定候选人和候选班集体,并在学院内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一)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各二级学院组织候选人在学综平台上提交申请,并同时在“打包附件”中上传每个候选人以下材料PDF版扫描件:
1.班级民主推荐情况;
2.学生成绩单(入学至今原始成绩单,盖教务处公章);
3.校级层面获奖证书;
4.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生还需提交《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以上每类材料只能提交一个PDF文件,如有多页请合并,每项PDF文件重命名为“姓名+材料名称”。
(二)省级先进班集体
各二级学院组织候选班集体在学综平台上提交申请,并同时在“打包附件”中上传每个候选班集体以下材料PDF版扫描件:
1.先进班集体提名情况;
2.校级层面获奖证书。
以上每类材料只能提交一个PDF文件,如有多页请合并,每项PDF文件重命名为“姓名+材料名称”。
(三)材料填报及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组织候选人登录学生综合管理系统,填写相关申报表,各二级学院逐级进行审批,并将评选结果在班级、学院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审核。
学生综合管理系统评选开启时间为3月4日至3月14日,请各学院提前规划,按照进度在系统中提交材料。
四、评选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
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德育建设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原则,积极动员广大学生参与评选。要严格评选条件,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学院需填写《关于评选2023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报告(附件2)纸质版(须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院长签字),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图书馆206办公室。
3.今年将继续沿用去年的形式发放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届时获得表彰的个人凭身份证号登入“爱山东”APP下载证书,先进班集体证书由学生工作部下载。
附件:1.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关于评选2023年度山东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