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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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生证补办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16     作者:     编辑:xsgzb82285587    阅读:

各二级学院:

为服务与方便我校广大学生,规范学生证管理,现就学生证补办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办理流程

1.请各二级学院将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学生信息按学院统计在《青岛工学院学生证补办统计表》(详见附件1),并于4月1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李洋老师处。

2.补办学生证采用“一卡通”缴费形式,工本费五元/本,缴费时间待定(以学生工作部通知为准)。

3.缴费完成后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到图书馆205办公室领取空白学生证,组织学生填写,填写完毕后送回图书馆205办公室。

4.学生工作部集中申请加盖学校钢印和公章,加盖学校钢印和公章完毕后发放给学生。

三、办理要求

1.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补办学生证,无特殊原因,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2.申请补办学生证的学生按照附件1要求填写。

3.财务处提供的已缴费名单作为补办学生证的依据。

4.学生证作为在校生唯一身份证明,各二级学院应教育学生进行妥善保管。

5.为避免学生提供虚假信息或填写错误等问题出现,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认真核查所带学生证信息(含照片)是否准确。

附件:青岛工学院学生证补办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