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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2024〕45号——关于202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

日期:2024-06-12     作者:     编辑:xsgzb82285587    阅读: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户籍迁移只涉及入学时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2024届毕业生,入学时没有将户籍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无须在学校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二、基本要求

毕业生户口实行“应迁尽迁”原则,建议所有毕业生户口从学校集体户口中迁出,学校集体户口存放政策将根据公安机关政策及时调整。请学生于毕业后尽快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口中迁出,逾期产生任何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户口迁移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毕业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将户口迁往就业创业地,也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联系属地公安部门确认我校2024届毕业生可选择以下方式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个人办理网上通办或学校统一办理。

(一)个人办理网上通办

1.山东省内户口迁移

山东省内户口迁移已全部实行网上通办,毕业生提前咨询迁往地户籍派出所确认办理网上通办的流程,毕业后及时到迁往地派出所办理,具体手续以迁往地派出所为准。

2.山东省外户口迁移

户口迁往山东省以外的毕业生,建议先咨询迁往地户籍派出所是否可以跨省通办。如果可以,按照流程申请后到迁往地户政窗口递交材料办理。

3.信息统计

各二级学院做好落实摸底,填报附件1对个人通过网上通办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做好信息统计。

(二)学校统一办理

1.信息统计

各二级学院填报附件3,统计参加学校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生的相关信息。

2.收取材料

附件3中的每位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的附件2原件,升学的学生还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四、报送要求

(一)材料要求

各学院报送附件1、附件3的纸质及电子版,参加学校统一办理的按照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二)时间要求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6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时前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206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82285225

附件:1.XX学院毕业生个人办理户口网上通办统计表

2.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证明

3.XX学院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