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学校兵员预征预储工作,构建学校国防教育新模式,积极探索精准育苗新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兵员预征预储工作暂行办法》以及山东省《关于加强兵员预征预储工作“十条措施”(试行)》等有关法规政策,开展学校兵员预征预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征兵工作小组,统筹指导学校兵员预征预储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王 莹
副组长:肖天林、王 涛、郭玉芝
成 员:戎 堃、陈敏军、李白玉、孙佩琳、朱江涛、徐晓燕、李元旻、张 洋、冀 光、付国花、潘 琳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武装部,具体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兵员预征预储工作
根据文件精神要求,优选具有国防情怀、志愿投身国防事业的学生,成立筑梦青工红旗连军事兴趣类社团,旨在充分发挥社团开放、有序的组织优势,广泛吸纳优秀青年参与军事实践、支持国防建设、积极参军入伍,为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输送优质兵员。
(一)预征预储对象
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符合基本条件的本校在读学生,均可纳入兵员预征预储范围。
(二)基本条件
列入预征预储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忠于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合格;
4.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年龄在18至24周岁,研究生可放宽至26周岁;在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就读的学生,年龄在18至22周岁;
5.心理和身体健康,道德品质优良。
(三)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列入预征预储对象:
1.中国共产党党员(预备党员)或者入党积极分子;
2.军队建设所需重点学科专业、取得高级工(三级) 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
3.担任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含)等学生干部,或者是退役士兵的;
4.在省、市、学校组织的各类比赛、竞赛取得过名次或者在学校承担大项任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
5.烈士、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亲属的。
(四)骨干配备
筑梦青工红旗连军事兴趣类社团由戎堃、王晓奇担任指导教师。骨干数量原则上按照社团人数1:20的比例确定,从退役复学优秀大学生、优秀社团成员中储备对象中遴选。
(五)基本程序
确定预征预储对象,按照个人申请、政治考察、体质检测、审核确定、上报备案的步骤进行。
1.个人申请(10月11 日前) 。符合预征预储对象基本条件、优先条件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24 级筑梦青工红旗连军事兴趣社团选拔申请表》(附件),经辅导员审批后报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2.二级学院推荐(10 月12日前)。所在二级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申请对象政治思想情况,将拟推荐学生的选拔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学校武装部(联系人:戎堃);
3.政治考察(10 月 14 日前)。学校重点考察申请对象政治思想情况,联合驻地派出所审核申请对象有无违反校规校纪、违法犯罪记录等行为;
4.体质检测(10 月 16 日前)。学校依托校医院对政治考察通过的拟发展对象进行体质检测。体质监测项目同初检项目。其他已被列入预征预储对象且无应征意愿的在团成员次年不再组织;
5.审核确定(10 月 20日前)。政治考察通过、体质检测合格的,经学校武装部审核后确定为预征预储对象;
6.上报备案。学校按照《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注册军事兴趣类社团名称、登记社团成员基本信息、统计社团成员数量,报学校所在地区(市)兵役机关审核,区(市)兵役机关报市征兵办备案。
(六)淘汰退出
预征预储对象出现每年政治考察不通过、超过征集年龄、学业成绩不合格、毕业(肄业)、转学(休学)离校以及参加社团活动不经常、不积极等情况的,应及时办理退出社团手续。
(七)日常管理
学校武装部承担筑梦青工红旗连军事兴趣类社团业务指导,重点对预征预储对象道德纪律、学习成绩、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1.道德纪律。与各二级学院、辅导员之间进行定期交流,了解预征预储对象日常遵章守纪情况。对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的,建档记录,并进行约谈教育。情节恶劣、屡教不改的,应及时淘汰。
2.学习成绩。会同教务处、辅导员、任课老师了解预征预储对象的学习情况,帮助查找问题原因,给出针对性改进建议。当年期末学业成绩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及时淘汰。
(八)检查考评
学校武装部将以各二级学院预征预储数量及应征入伍数量为依据,进行各二级学院绩效考核参照,兵员预征预储工作开展较好的二级学院,在征兵工作先进评选方面给予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