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学生工作管理人员主体作用,强化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保证学生晚间学习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着力营造平安、有序的育人环境,现将11月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日(18:30—23:15)
二、值班分组
中层干部:学生工作部中层、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辅 导 员:全体专职辅导员
三、值班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205室
四、值班职责
1.每天18:30-20:10深入教室,查看晚自习学生出勤率、学习安排、听课情况、教室环境卫生等;
2.每天20:20-22:00深入学生宿舍,关心了解学生思想、生活状况,教育引导用电安全,加强学生防火、防盗等安全意识,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每天22:20-23:15巡查校园重点区域,晚归、翻墙等违纪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好记录;
4.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做好调查了解和妥善处理,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相关情况,防止事态扩大产生舆情;
5.完成学校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学生工作部每月统筹做好排班安排,每日由1名中层干部和3名专职辅导员组成值班队伍开展巡查检查工作。
2.压实责任履职尽责。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并留档备查,值班期间不允许擅自脱岗离校。因故不能值班,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调班,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后报学生工作部进行调整。
3.加强监督考核管理。学生工作部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学院学生工作考评和辅导员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