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等最新文件的要求,现补充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奖励标准
从2024年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二、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追加的第二批名额见附件5。
三、评审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青岛工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青工发〔2023〕36号)等文件进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推荐。规范严谨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落实好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保评审标准不降、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考验。
四、材料提交
11月1日(周五)之前,学生在学生综合管理系统完成申请,学院对学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附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提交。11月6日(周三)之前,各二级学院推荐材料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时间节点尽快启动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