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青岛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青工发〔2024〕15号)《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的通知》(学生〔2024〕81号)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184名同学符合解除违纪处分条件,现将名单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5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的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部反映,不接受匿名电话和信件。
联系电话:0532-82285225。
办公地点:图书馆206学生工作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