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 2025 年度 “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 的通知》 (青教工委〔2025〕 9 号)和《青岛工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修订)》(青工发〔2023〕 38 号) 的文件要求 ,决定开展 2025 年度 “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 ” 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生 ,2024 级新生原则上不列入评选。
二、评选名额
见附件 1(评选名额比例应向毕业年级学生倾斜)。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 度 ,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 学习认真刻苦 ,成绩优异 ,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没有不及格科目 。
4.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组织参加学雷锋志 愿者服务、扶贫支教、社会公益、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 “ 三下乡” 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成绩突
出。
5. 具有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育文化艺术、发明创造等各类比赛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者优先。
6. 热爱集体 ,团结同学 ,表率作用强 ,群众威信高,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在 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 ,为学校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
四、评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和有关程序确定候选人 ,并在学院内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组 织候选人在学综平台上提交申请 ,并同时在 “ 打包附件” 中上传每个候选人以下材料 PDF 版扫 描件:
1. 班级民主推荐情况;
2. 学生成绩单(入学至今原始成绩单 ,加盖教务处公章);
3. 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推荐表( 附件 4);
4. 获奖证书;
以上每类材料只能提交一个 PDF 文件 ,如有多页请合并 ,每项 PDF 文件重命名为 “ 姓名 + 材料 名称” 。
五、评选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层层选拔 ,切实做 好评选推荐工作。
2. 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规范评选程序 ,积极动员广大师生参与评选 ,严 格按照评选标准确定候选人,并在二级学院内公式 ,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 各二级学院要以正式文件填报评选工作报告( 附件 2),连同附件 3 和附件 4(双面打印) 的 纸质版与电子版 ,于 2025 年 3 月19 日前报送至图书馆 206 办公室。
4. 一经上报 ,不再更改。经审核 ,对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取消其评选资格 ,不再增补。对评 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者 ,取消该二级学院本年度全部候选人的评选资格 ,并追究
相关人员责任。
未尽事宜 ,请联系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纪老师。联系电话:0532-8228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