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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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山东省十佳百优高校辅导员的通知

日期:2024-04-03     作者:     编辑:xsgzb82285587    阅读: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十佳百优"学校思政课教师和高校辅导员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工委函〔2025〕1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校在岗专职辅导员。近5年内获得"山东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二、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规定,我校可推荐2名候选人参加省级评选。

三、推荐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二)师德师风优良。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坚持“四个相统一”, 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三)素质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四)育人实效突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有一定影响力;获得校级以上与辅导员相关的荣誉奖励。

(五)敢于担当作为。在学生思想引领、心理健康教育、应急事件处置、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工作中,主动作为、甘于奉献,发挥重要作用,作出较大贡献。

(六)参与推选时须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4月8日前)。填写《山东高校"十佳百优"辅导员申报表》(附件1),附2000字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经验总结、荣誉奖励等方面。。

(二)学院推荐(4月9日)。各学院积极申报(至少一人),报学生工作部王焕老师。

(三)学校评审(4月10日)。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确定推荐人选。

五、工作要求

1.申报表、事迹材料、获奖证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

2.各学院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突出实绩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