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新技术变革,全面提升我校辅导员对人工智能的趋势感知力、技术理解力、实践创新力和伦理判断力,根据《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人工智能专题培训班的通知》(〔2025〕564号)要求,现将我校全体辅导员参加集中培训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全球人工智能新进展、新趋势以及赋能教育新举措、新经验,积极应对新技术变革,全面提升高校辅导员对人工智能的趋势感知力、技术理解力、实践创新力、伦理判断力,为人工智能时代高质量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新动能。
二、参训对象
全体辅导员。
三、培训安全
1.时间?:2025年5月7日至9日。
2.?地点:3121
3.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我校将设置分课堂,通过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以下简称“赋能平台”)集中收看视频课程,并组织开展专题研讨。(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按时参加学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请假。培训期间开展分组研讨,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具体负责开展。培训执行辅导员请销假制度,因故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者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集中补训,于5月28日—30日通过大数据赋能平台观看课程回放。
(二)及时总结报送。培训结束后两天内,各二级学院要将培训情况总结交至图书馆205,报告内容应包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三)强化纪律要求。各二级学院要注意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培训政治安全、网络安全等。培训期间,学员不得对培训内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发布有关信息,不公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