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推进2025级新生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高年级学生“导学、导管、导助”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新生快速适应大学生活,依据《青岛工学院学长制实施办法(试行)》(青工发〔2023〕23 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级新生学长选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统筹管理原则
各学院需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学长选拔、聘任及培训方案,同步完善实施细则与考核办法,确保学长制工作规范化推进。
(二)专业匹配原则
按“专业相同、男女搭配”原则配备学长,每新生班级设2名负责人(一男一女),实现精准指导。
(三)标准明晰原则
学长选聘除遵循《青岛工学院学长制实施办法(试行)》(青工发〔2023〕23号)相关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宿舍评级要求:本学年所在宿舍为“三星”级及以上等级;
2.纪律表现要求: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或处分已按规定程序解除;
3.学业成绩要求:入校以来综合测评成绩合格,且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无重修、补考记录。
二、工作安排
(一)材料申报
1.申请人填写《青岛工学院学长申请表》(附件1),学院留存备案;
2.各学院需严格审核申请人宿舍评级、纪律表现及学业成绩等材料。审核通过后,确定拟聘任人选,并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颁发《青岛工学院学长聘书》(附件2)。
(二)信息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7月9日前,将《青岛工学院学长信息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图书馆206办公室王焕老师处。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选拔程序
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核申请人各项条件,重点核查宿舍评级、学业成绩等硬性指标,杜绝弄虚作假;
(二)优化人员结构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及参与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的候选人,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榜样作用;
(三)强化培训交流
各学院需在聘任仪式后,定期组织开展学长岗前培训和经验交流会,培训和交流内容应涵盖新生心理疏导技巧、学业规划指导方法、宿舍管理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方面,切实提升学长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