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科学评价2024级新生学长的工作表现,充分发挥优秀学长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青岛工学院学长制实施办法(试行)》(青工发〔2023〕23号)和《青岛工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修订)》(青工发〔2023〕38号)相关规定,现将2024级新生学长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确保考核程序规范透明,评价标准统一,结果客观公正。
(二)坚持全面、客观、真实。考核内容应全面覆盖学长职责,包括政治引导、生涯指导、学习辅导、生活向导、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及个人综合表现。
(三)坚持实绩导向、效果优先。重点考察学长的实际工作成效、新生的满意度及其所发挥的榜样作用。
(四)坚持标准明晰、操作性强。依据既定办法与标准执行,确保考核工作规范有序。除遵循《青岛工学院学长制实施办法(试行)》(青工发〔2023〕23号)相关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宿舍评级要求:上学年所在宿舍为“三星”级及以上等级;
2.纪律表现要求: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记录,或处分已按规定程序解除;
3.学业成绩要求:入校以来综合测评成绩合格,且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无重修、补考记录。
二、工作安排
(一)考核组织
各二级学院负责本院2024级新生学长的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工作小组,严格依据学校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二)材料申报
2024级新生学长考核需线上在学综平台上提交申请,并同时在“打包附件”中上传每个候选人以下材料PDF版扫描件报送材料:
1.《青岛工学院2024级新生学长考核表》(附件1);
2.获奖证书;
以上每类材料只能提交一个PDF文件,如有多页请合并,每项PDF文件重命名为“姓名+材料名称”。
(三)信息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10月16日前,将《XX学院2024级新生学长考核汇总名单》(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图书馆206办公室王焕老师处。
(四)表彰公示
各二级学院将“优秀”学长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学生工作部将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优秀”学长名单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予以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应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各二级学院须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考核推荐,确保质量,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确保真实准确。
(三)强化激励,示范引领。各二级学院应以此次考核为契机,深入挖掘和宣传优秀学长的先进事迹与典型经验,通过报告会、经验分享等形式,充分发挥其榜样示范作用,营造见贤思齐、互助成长的积极氛围,赋能新生教育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