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25级新生户口迁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户对象
有意愿落户且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2025级应届新生。
二、报送材料
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或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原件;
3.包含落户学生在内的相关省份录取新生名册(PDF电子版及纸质版);
4.《2025年录取新生户口迁移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详见附件)。
三、报送要求
1.材料1(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材料2(户口迁移相关证件原件)严格按照附件《2025年录取新生户口迁移信息登记表》中登记的学生顺序进行排列整理。
2.附件《2025年录取新生户口迁移信息登记表》中的各项信息必须准确无误、详实完整,确保信息质量。
3.请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一位2025级新生,确保人人知晓。本次户口迁移申报为一次性集中办理,逾期将无法补报。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仔细核对,避免出现任何漏报情况。按照公安部门的文件要求,一旦错过本次集中办理时间,2025级学生在校期间将不能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四、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11月14日上午10:00前将上述所有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学生工作部20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