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青岛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青工发〔2024〕15号)相关规定及《关于开展 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的通知》(学生〔2025〕86号)文件要求,学生工作部严格按照 “学生本人申请 — 二级学院初审 — 学生工作部复审 — 全校范围公示” 的规范程序,组织开展本学期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审核工作。
经全面核查、综合评议,确认177名学生在处分期间能够深刻认识错误、积极整改提升,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业表现与综合素质均达到处分解除标准,现决定对该批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予以解除违纪处分。
各二级学院要持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健全 “教育 — 惩戒 — 帮扶 — 激励” 全链条育人机制,对受处分学生开展常态化跟踪指导,精准帮扶学生成长进步;同时以此次处分解除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学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筑牢校园纪律建设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