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向下箭头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青岛工学院2026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9-18     作者:     编辑:xsgzb82285587    阅读: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的作用,全面了解2026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关注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扰与问题,促进新生快速适应大学生活,引导其正确认识自我、增强心理调适能力,我校即将开展2026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6级全体新生。

二、测评时间

2026年9月19日--10月23日。

三、测评流程

(一)前期准备

1.问卷准备与系统测试:确保测评系统在测评过程中运行稳定,学生数据准备完善。

2.测评前培训:各工作站站长对工作站成员进行培训,确保辅导员熟悉测评目的、流程与内容,掌握约谈及心理干预的基本方法,具备识别危机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

(二)实施阶段

时间

工作任务

主要负责人

测评阶段:9.19-9.20

进行测评。

工作站站长、辅导员

补测阶段:

9.21

对测评时出现漏答、未答、无效问卷的学生进行补测,确保全体学生完成测评。

工作站站长、辅导员

中心反馈阶段:

9.22

心理中心对测评结果进行统计与分析,筛查出预警学生并反馈给二级学院工作站。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学院访谈阶段:

9.22-10.15

各工作站对预警学生及工作中发现的心理异常学生进行第一轮访谈,访谈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0月15日16:00之前报送至心理中心4112马金婷老师处。

工作站站长、辅导员

中心二次摸排:

10.15-10.23

心理中心针对学院访谈结果开展第二次访谈,根据预警学生心理问题严重程度分类并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工作站。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三)后续处理与干预

心理中心根据预警学生心理问题严重程度分类制定干预措施,组织心理重点关注学生专题研讨会,并将后续工作对接至各工作站。各工作站针对重点关注学生商讨应对方案、对接家长,并填写附件4、附件5等材料,于10月30日16:00前提交至心理中心4112办公室马金婷老师处,同时安排对重点关注学生的定期追踪关注。

四、测评方法

手机扫描二维码(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1.提高重视程度。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充分调动工作站成员主动性,准确掌握测评各项规定与要求,确保测评顺利完成。

2.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新生心理测评的宣传与动员,营造积极氛围,提升新生心理健康意识。测评过程中辅导员需认真监督指导,确保每位学生按时完成并提交问卷。

3.严守保密原则。各学院在测评及访谈中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工作人员不得泄露测评内容与结果,同时告知学生测评结果不影响学籍、入党、考研、奖惩及就业等权益。

4.及时响应处置。各工作站应对筛查出的学生及时约谈与排查,遇危机情况须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5.秉持科学态度。约谈或心理干预应遵循心理健康教育基本规律,合理运用会谈技巧与方法,确保工作科学规范。

6.应对系统压力。因测评时间集中,服务器可能出现响应缓慢或卡顿,请各工作站组织学生分批次登录,如遇卡顿可更换网络环境,稍后重试。

负责人:马金婷、程亚楠 联系电话:0532-8228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