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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9-18     作者:     编辑:xsgzb82285587    阅读:

各二级学院: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等5部门印发的《青岛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青财科教〔2023〕6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青岛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青岛工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青工发〔2025〕39号)文件要求, 现就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评审。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为组员的国家奖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及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做到零错误、零失误、零腐败、零投诉。

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是考核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在组织评审工作过程中,必须掌握评审原则、评审对象、条件要求、评审程序。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工作经验,结合本院实际,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二、评审原则

国家奖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不能兼得任意两种奖学金)。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奖学金。

三、评审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一年级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各二级学院不得推荐、报送一年级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名额分配见附件6)

(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一年级学生不具备申请资格,各学院不得推荐、报送一年级学生申请,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二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名额分配见附件6)

四、条件要求

国家奖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主要参考2025-2026学年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测评)成绩、获奖情况等。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优异,参评学年至少有一项校级以上奖励。

(二)申请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测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没有不及格科目,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优秀,参评学年至少有一项校级以上奖励。

五、严格规范材料报送

(一)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

1.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名单(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的纸质版、电子版)。

2.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的纸质版、电子版);评审意见需由所有评审委员手写签名。

3.附件3:《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的纸质版、电子版)。

4.附件5:《学生银行卡账户账号信息》(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的纸质版、电子版)。

5.申请学生的《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纸质版、获得荣誉复印件一份,按照本学院推荐顺序由高到低排列)。

6.提供申请学生的2025-2026学年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一份和综合考评(测评)成绩一份(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签字)。

7.初审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顺序复印在一张A4纸上)。

8.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差额评审会议的图片或者视频材料。

(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报送材料:

1.各二级学院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名单(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的纸质版、电子版)。

2.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和评审结果等情况(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的纸质版、电子版);评审意见需由所有评审委员手写签名。

3.附件4:《2025-2026学年山东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的纸质版、电子版)。

4.附件5:《学生银行卡账户账号信息》(党总支副书记签字的纸质版、电子版)。

5.申请学生的《2025-2026学年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纸质版、获得荣誉复印件一份,按照本学院推荐顺序由高到低排列)。

6.提供申请学生的2025-2026学年本专业学习成绩排名一份和综合考评(测评)成绩一份(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签字)。

7.初审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顺序复印在一张A4纸上)。

8.本学院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差额评审会议的图片或者视频材料。

(三)严格报送:

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学生材料,不得虚报材料,学生工作部将学生资料审核贯穿于整个评审过程中,如出现二级学院、学生捏造材料套取国家资金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评选资格,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报送时间与方式:

国家奖学金:各学院于9月27日下午15:00前,将国家奖学金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学生的学习成绩、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最终确定名单报青岛市教育局审批。

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各二级学院于9月27日下午15:00前,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上报(操作说明和账户信息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地址:图书馆206办公室,电子邮箱:qdgxyx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