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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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 秋季征兵初检初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6-13     作者:     编辑:xsgzb82285587    阅读: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为了更有效地推进2025年度秋季征兵工作,并为应征学生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在学生放假离校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计划于6月19日组织我校应征报名人员进行初检初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5年6月19日 7:00-9:30 校医务室

二、初检、初考对象

应征地为青岛工学院的应征学生

三、初检、初考内容

(一)初检

主要对预征对象的外科、内科、眼科进行检查,并进行病史询问。

1.外科

①体型:主要测量身高体重,其中男性身高不足160cm,BMI<17.5或>30的,不合格。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②身体检查:主要查看有无明显文身、瘢痕等情况,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以及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的文身,疥疮,牛皮癣,头部黄癣,性病等,不合格。

③活动能力:主要询问有无慢性腰腿痛、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严重脱肛、疝气等疾病,有上述疾病,不合格。

2.内科

①智力:由受检者朗读一段文字,有严重口吃(结巴),呆、傻、痴的,不合格。

②血压:主要测量血压,在下列范围的合格,否则不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

舒张压≥60mmHg,<90mmHg。

3.眼科

主要测量视力,5米距离上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足4.5,明显斜眼,不合格。不能识别红、绿、黄、蓝、紫五个单色的,不合格。

有激光手术史的,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足4.8,时间小于6个月的或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合格。

初检中由眼科医生收集打眼青年激光手术病历予以确认后交还应征青年,无法提供手术病历者,不合格。

4.病史调查

通过询问,主要了解,有无哮喘,贫血,肾炎,结核病,近两年内患过肝炎,与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同吃、同住等),吸毒,癫痫(羊角风),经常头痛、头晕、晕厥,有精神病史(服药史),遗尿症(近几年常有尿床),梦游症(睡觉中下床活动自己不知道),有以上病症者,不合格。初检医生负责询问并在《病史调查表》签字。

5.其他疾病

主要查看和询问,身体有明显缺陷、异常,不合格。

6.注意事项

初检工作由校武装部和校医务室共同组织,初检医生对初检结果负责,校医务室主要负责人对体检结论负总责。

初检结果须当场由本人签字确认。

(二)初考

各单位自行打印《应征公民初考表》(附件2)。初考内容主要参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主要对个人信息、学历层次、显示表现进行初步审核。调查了解应征青年本人是否有违法行为记录,问询是否存在正在被调查处理、侦查等情形,但未录入公安系统的情况;查验应征青年学历证书。

1.个人信息及户籍审查

主要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政治面貌、身份证号、户籍地、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家庭电话等8项内容。户籍审查主要看应征青年是否取得本镇(街道)户籍,在居住地报名青年是否取得3年以上居住证。

2.学历审查

普通全日制大学生,主要包括普通全日制大学在校生、毕业班生、往届毕业生3类人员,主要审查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

3.现实表现

加强与派出所对接协调,通过警综评台查询应征青年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受过公安机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