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青岛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青工发〔2024〕15号)相关规定及《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的通知》(学生〔2025〕41号)文件要求,学生工作部开展了毕业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工作部复审、全校范围公示等程序,现决定对以下69名符合解除条件的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予以解除处分。
望全体同学应引以为鉴,强化自律意识,共同维护优良学风校风。各二级学院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与管理,切实推动校园纪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