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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推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3-05     作者:     编辑:xsgzb82285587    阅读: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推选工作的通知》(鲁教思函〔2026〕2号)要求,做好我校推荐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限推荐1名在岗专职辅导员、1名全日制在校学生(无合适人选可不予推荐)。学校将在各学院推荐人选中择优遴选1名辅导员、1名大学生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二、推选对象及条件

(一)最美高校辅导员

推选对象为我校在岗专职辅导员,且长期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体需满足政治信念坚定、师德师风优良、素质能力过硬、育人实效突出、示范作用显著,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5年,事迹主要集中在2023年1月以来,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担任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负责人者优先。

(二)最美大学生

推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含本科生、专科生),具体需满足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品德修为高尚、自身本领出众,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者优先,个人事迹主要集中在2023年1月以来。具体推选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最美高校辅导员”“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6〕2号)明确要求执行(详见附件)。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材料

1.辅导员类:《“最美高校辅导员”推荐人选汇总表》《2026年“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报名表》(签字确认)、事迹材料(含典型特征1句话、3000字以内详细材料、300字以内事迹简介);

2.大学生类:《“最美大学生”推荐人选汇总表》《2026年“最美大学生”推选报名表》(签字确认)、事迹材料(含典型特征1句话、3000字以内详细材料、300字以内事迹简介);

3.所有表格填写须规范完整,事迹材料需真实准确、客观详实、层次分明,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可附后补充。

(二)报送形式及要求

1.各学院对推荐人选材料严格审核,在本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学院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全责;

2.报送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按“辅导员/大学生-姓名-XX学院”命名,汇总后压缩包以“XX学院-最美推选材料”命名;

3.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2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报送至王焕老师,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推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对照推选条件开展遴选,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辅导员和大学生推荐出来;

2.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推选工作,认真整理报送材料,确保材料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按时完成报送工作;

3.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校级推荐人选后,按省教育厅要求完成后续公示及材料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