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规范学生社区工作助理队伍管理,强化宿舍育人功能,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根据《青岛工学院学生社区工作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区工作助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5级聘任在岗的学生社区工作助理。
二、考核依据
《青岛工学院学生社区工作助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学生社区工作助理考核指标(日常管理20分、安全监督35分、学风建设45分)。
三、考核内容
1.日常管理(20分):宿舍文明公约执行、卫生值日、作息监督、信息传达、通知落实等情况。
2.安全监督(35分):安全隐患排查、违规用电、吸烟劝阻、晚点名落实、异常情况上报、应急处置等。
3.学风建设(45分):宿舍学风营造、文化活动开展、矛盾调解、学业帮扶、违纪情况、星级宿舍创建、获奖情况等。
四、考核评定标准与结果运用
本次考核坚持“业绩导向、结果挂钩”原则,考核等次评定须结合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星级宿舍”评选结果,具体标准如下:
(一)优秀
1.评定条件:所在宿舍须获评“四星级”及以上,且学院考核排名在前15%以内。
2.结果运用:颁发荣誉证书;优先参评评优评先、优先推优入党;所在宿舍成员综测加4分。
(二)合格
1.评定条件:所在宿舍须获评“三星级”及以上,且能完成基本职责,无重大问题。
2.结果运用:所在宿舍成员综测加2分。
(三)不合格
1.评定条件:所在宿舍未获得星级评定(无星级);或虽具备三星级以上宿舍资质,但存在工作缺位、整改不到位的情况,或宿舍出现安全、学风问题。
2.结果运用:约谈提醒、限期整改;仍不合格予以解聘,并重新补选。
五、时间安排
1.个人总结与自评:2026年4月3日前完成。
2.班级、宿舍评议:2026年4月8日前完成。
3.辅导员考核赋分: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
4.学院审核、公示:2026年4月15日前完成(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5.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2026年4月17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
2.以考核促建设、以评价促提升,全面强化宿舍安全、卫生、学风、文明建设。
3.按时完成考核、公示、材料归档及上报工作,相关材料归入学生社区评估档案。
七、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