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精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19〕7号)要求,充分发挥退役大学生士兵“思想引领、技能示范、作风传承”的育人作用,有效充实2026级新生军训教官队伍,根据省市高校军事训练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决定选拔一批政治觉悟高、思想作风正、服务意识强的退役复学大学生担任教官,作为组织开展2026级新生军训的骨干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在校退役复学大学生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素养过硬
1.政治立场坚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优先;
2.服役期间获 “四有军人”、嘉奖等荣誉者优先。
(二)纪律作风严明
1.服役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退役后复学无违规违纪。
(三)军事技能突出
1.符合《军人通用体能标准(2023版)》基础项目,BMI:18.5–24.9,3公里跑≤18分钟者优先;
2.具备队列教学、战术基础、应急救护能力,持红十字救护证优先;
3.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者优先;
4.沟通与团队协作能力良好,能耐心指导新生。
三、选拔程序
1.学生申请(4月30日前):填写《2026级新生军训教官选拔申请表》,辅导员审批后报学院审核。
2.二级学院推荐(5月8日前):学院完成资格审核,报送申请表电子版与纸质版至学生工作部(联系人:戎堃)。
3.学校选拔(6月12日前):资格审查、面试、集中培训与集训考核,确定拟聘对象。
4.资格认证(6月中下旬):学校培训合格者上报青岛市警备区,参加山东省军区军训教官资格认证考核。认证通过后颁发聘书,正式担任教官。
四、培训考核计划
1.培训方式:以集中培训为主;
2.培训时间:
第一阶段(校内培训考核):5月9日-6月12日(每周三下午5–8节课)
第二阶段(警备区考核):6月中下旬(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新生军训前):8月31日-9月13日
3.培训内容:普通高等学校军训大纲要求、军训教官文明准则、共同条令教与训练、射击与战术训练、防卫技能与战时防护训练、战备基础与应用训练、队列动作教学法、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与技巧等。
4.培训目标:熟练掌握基本军事知识、专项训练技能和文明施训方法,达到“四会”教官的标准(即会讲、会做、会教、会做思想工作)。
5.综合考核:理论考核和军事技能考核。培训教官进行口令、指挥、讲解等现场演示,并结合内务检查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第一阶段培训结束后,综合考核成绩进行公示,最终选聘综合考核合格人员,推荐上报青岛市警备区参加山东省军区组织的2026年军训教官资格认证考核)。
五、管理工作
1.按时参训,无故缺席取消资格(请假须按规定流程)。
2.军训期间,统一办理课程请假,以自学补课。
3.未完成任务、擅自退出或造成不良影响者,收回证书与补贴,视情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4.妥善保管训练器材、服装等物资,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5.建立日常表现档案,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评优评先依据。
6.参训教官严格按军训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系列活动,承担军训特色方阵训练,协助辅导员做好2026级新生的思想政治、安全管理、宿舍内务整理工作。
六、考核奖励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全程公示。
2.合格及以上者可参评优秀教官,获素质拓展学分1分,省军区认证可认定第二课堂学分。
3.军训服装由学校统一配备,结束后回收。
4.军训期间按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七、工作要求
1.严格标准,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各学院要把军训教官选拔推荐工作与开展国防教育相结合,积极宣传发动,把好审核推荐关,保质保量的完成推荐数量(具体数量见附件二)。
2.协调配合,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以学生为本,严格落实参训教官日常管理,切实做好教官补贴、住宿、专业课程学习帮扶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