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青岛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办法》(青工发〔2024〕15 号)及《关于开展2026届毕业生违纪处分解除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29号)文件要求,学生工作部严格按照“学生本人申请 — 二级学院初审 — 学生工作部复审 — 全校范围公示”的规范程序,组织开展毕业生违纪处分解除审核工作。
经全面核查、综合评议,确认55名学生在处分期间能够深刻认识错误、积极整改提升,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业表现与综合素质均达到处分解除标准,现决定对该批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予以解除违纪处分。
各二级学院要强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落实“教育 — 惩戒 — 帮扶 — 激励”全链条育人机制,常态化开展纪律警示教育,引导学生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夯实校园纪律作风建设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