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的通知》(鲁学助〔2026〕7号)文件精神,为助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实践育人功能,提升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现组织学生申报山东省2026年暑期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实践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自愿原则:申报参加活动的学生,均以自愿为基本原则。
(二)属地原则:申报参加活动的学生,以山东省实际居住地生源对象为主。
(三)择优原则:优先遴选曾参加过“校县结对”帮扶工作的在校生。
(四)济困原则:优先遴选山东户籍国标、省标和市标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特殊群体家庭学生或曾获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勤工助学原则:各县(市、区)为参与工作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依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标准发放补助。
二 、基本流程
(一)自愿报名:有意向的学生于2026年6月29日16点前到学生工作部206办公室报名(本年度申报名额限10人)。
(二)信息审核: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对报名同学的家庭经济困难身份、属地及其他材料信息进行审核。
(三)信息填报:符合要求的学生现场在报名系统内填报信息(需提供正规的一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四)地市遴选:7月6日前县(市、区)通过系统选择所需学生,批准岗位申请(工作时间段预计:7月15日-8月30日期间,30天起)。
(五)领取介绍信:审核通过的同学按通知要求离校前到学生工作部206办公室领取《介绍信》。
(六)开展活动:学生携带《介绍信》于七、八月份按县市区需求赴工作地开展活动。
(七)考核鉴定: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对学生进行考核鉴定。
(八)鉴定结果提报:9月份开学后,学生将结果反馈至学校学生工作部206办公室。
三 、组织管理
各地市资助中心承担协调管理工作。根据大学生工作的属性特点实行属地管理,倡导、引导学生自我管理。
学校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8228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