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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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一年级本专科学生晚自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10-08     作者:     编辑:xsgzb82285587    阅读:次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书香校园建设,规范一年级学生晚自习管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与阅读习惯,现就一年级本专科学生晚自习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校一年级本专科在校生。

二、晚自习时间

每周周日、周一、周三、周四 19:00—20:30。法定节假日、学校统一组织大型活动、特殊天气情况除外,全学年持续执行。

三、晚自习地点

各二级学院为所属一年级本专科班级分配固定自习教室,实行以班为单位集中就座、固定座位管理。

四、晚自习主要内容

(一)优先完成当日课程作业,剩余时间开展课外阅读。

(二)晚自习严禁玩手机、电脑游戏、刷短视频、闲聊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手机由班级统一管理,电脑仅限完成课程作业、制作阅读分享PPT使用。

(三)辅导员可利用晚自习,每月开展1次职业规划、专业启蒙、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等育人活动。

五、阅读任务要求

(一)依托图书馆馆藏资源落实阅读育人任务,全部阅读图书均来自学校图书馆现有馆藏,无需学生自行购买。推荐书目分为党史纪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现当代社会文学传记、世界文明经典、个体成长积极人生五大类别;

(二)学生每周应完成1本图书阅读。全年提交15 份读书笔记,每篇不少于1000字,严禁抄袭代写。从15本图书中选取至少3本完成阅读分享PPT,并在班级或学院读书活动中开展不少于10分钟现场分享。读书笔记、PPT分享记录统一归入班级阅读档案,由辅导员、学习委员管理,学校、学院定期抽查。上述成果作为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六、管理责任分工

(一)辅导员职责:

辅导员为晚自习、阅读推广第一责任人。每周跟班值守不少于2次晚自习;制定班级阅读计划,审核阅读书目,每月批改读书笔记、检查阅读进度;每月组织1次班级读书分享会,每学期组织阅读成果展,开展阅读指导班会;做好考勤纪律管理,建立台账,初审二课学分。相关履职情况纳入辅导员年度考核。

(二)学生干部、学长职责:

辅导员未跟班时,由班长、学习委员、学长负责维持自习秩序、清点出勤、记录违纪情况并及时上报;管理班级阅读档案,每周向辅导员汇报纪律与阅读进度,带头完成阅读任务。履职情况纳入学生干部考核。

(三)学生要求: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迟到、早退、缺勤须履行辅导员请假手续;服从晚自习纪律,按计划完成阅读及书面成果,积极参与读书活动。晚自习多次违纪、阅读任务未完成,取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依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七、检查督导与结果运用

(一)学校层面:

学生工作部开展全校督导抽查。辅导员履职、班级晚自习纪律、阅读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授予“书香班级”“校园阅读之星”“书香校园建设优秀辅导员”“书香校园建设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等荣誉;对考核不合格班级的辅导员予以约谈、取消评优资格。对考核不合格、履职不到位的学生干部,取消任职资格,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二)学院层面:

各二级学院依据学校实施方案,制定本院实施细则。每月开展晚自习专项检查,通报纪律、出勤、阅读任务完成情况,落实问题整改。

(三)学生个人:

完成全部阅读及成果,经审核备案后认定1个第二课堂学分;阅读成果纳入综测人文素养模块;未完成阅读任务、晚自习屡教不改的取消评优资格。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做好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向学生宣讲晚自习制度、阅读任务、考核奖惩,做好教室分配、座位编排;同时常态化做好过程记录、档案留存。

(二)图书馆做好图书借阅保障,定期更新推荐书目,配合开展阅读指导。

九、附则

(一)本通知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二)本通知自2026年10月11日起正式施行,如有调整,将另行发布通知。